商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
为适应新时期行业纠纷调解工作需要,有效化解特定行业和领域出现的难点、热点矛盾纠纷,切实维护和谐稳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》和《司法部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》,经太仓市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、太仓市工商联、太仓市司法局[太司法(2012)51号]批复同意,商会自即日起成立太仓市福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,重点协调会员之间及会员与外部之间的矛盾纠纷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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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适应新时期行业纠纷调解工作需要,有效化解特定行业和领域出现的难点、热点矛盾纠纷,切实维护和谐稳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》和《司法部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》,经太仓市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、太仓市工商联、太仓市司法局[太司法(2012)51号]批复同意,商会自即日起成立太仓市福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,重点协调会员之间及会员与外部之间的矛盾纠纷工作。